央企产权交易试点机构签约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文章来源:新浪产权 发布日期:2008-2-29 点击次数:2830
央企产权交易试点机构签约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月28日,沪、京、津、渝四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与《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中国财经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五家媒体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签署合作协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有关领导、四家机构、以及相关媒体的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从今年3月1日起,沪、京、津、渝四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将建立并实行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

  今年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试点机构应按照有利于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的原则,共同选择一家以上全国性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发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中央企业国有产权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四家试点机构在其网站的联合发布信息专栏同步发布。

  据了解,沪、京、津、渝四家产权交易机构在接到《通知》后都在第一时间开始积极备战,并就联合发布具体操作方案做了细化的研究和布置,相关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于3月1日实施。

  根据《通知》“试点机构联合发布信息”的要求,以及28日签署的合作协议,未来沪、京、津、渝四家机构的央企项目信息将在签约媒体的固定版面、固定时间进行同时发布。此外,访问任一交易所网站的联合发布信息专栏将可以查询四家试点机构所发布的央企产权转让项目的所有信息。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产权市场的核心作用就是把信息平等公示给所有潜在投资人,只有最大广度和深度的信息发布,才能体现“公开”和“竞争”的产权市场运行准则。联合发布制度的实施对产权市场信息披露渠道的整合与扩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沪、京、津、渝四家国内最具规模的产权机构在北京与国内最主流的财经媒体签约联合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标志着产权机构信息化建设正迈向新的高度;标志着产权市场最核心的环节—信息披露,正由地区分割走向全国的联合;标志着中国产权市场正在以最开放的姿态迎接资本市场的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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