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整体国有产权及关联企业固定资产转让公告 根据河南省政府林钢改制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经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濮阳市国资委委托,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河南恒丰拍卖有限公司对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进行整体转让。同时,林钢关联企业路通、宏达两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全部固定资产随林钢国有产权一并转让、分别清算。现将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含劳动服务公司、安阳工贸公司,以下简称林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69年,注册资金1.3亿元,位于林州市陵阳镇。年生产能力生铁40万吨、磁选矿20万吨、水泥10万吨、煤气发电4500万千瓦时,拥有两座矿山和6.7公里铁路专用线,享有低钛生铁冶炼技术专利和全国铸造生铁生产基地称号。企业正式在职职工3282人,离退休职工1840人。 林州市路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100万元;林州市宏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100万元。上述两公司均是林钢职工集资入股成立、为林钢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关联企业。 二、转让标的评估及核准情况 林钢改制基准日为2008年7月31日。经审计评估确认,林钢总资产85329.76万元(含划拨变出让土地费用),总负债46577.02万元,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企业亏损5639万元,净资产33113.74万元(含职工安置费)。2009年6月1日至交易日期间的企业亏损,经审计确认后,从净资产中弥补。 路通固定资产782.8万元;宏达固定资产448.78万元。 三、受让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现金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承接林钢经评估确认的资产和所有负债;3、履行林钢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至期满;4、同意接受愿意到新企业就业的林钢在职职工,并履行林钢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5、在受让林钢的同时,一并受让宏达、路通的全部固定资产;6、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付清林钢、宏达、路通的成交价款;清偿林钢所欠职工工资、风险金、3号高炉职工集资款及利息和宏达、路通的债务;7、对林钢的其他负债提交相应的债务处理方案;8、提交承接后的企业发展规划,确保企业持续生产;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特别告知 1、报名时缴纳保证金5000万元,存入产权交易公司指定账户,并承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交易均应参与,接受并履行本公告第三条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否则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本次公告期于2009年7月22日届满后,将于7月24日上午在林州市进行公开拍卖或交易(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安阳市、林州市政府依据国企改革优惠政策予以减免的除外)。 4、此次交易的机器设备、土地、房产、矿山、铁路专用线等均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产权成交确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为准。 对于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及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尽职调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意向受让方请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件到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报名。 详情登陆:http://www.zzgz.gov.cn http://www.pyhycq.com 联系人: 郭景灿 电话: 0393-6665658 续志恒 电话:0371-67189195 河南恒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93--6661298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311房间 工商局监督电话:0393--4422948 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 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河南恒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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