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公告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9-6-6 点击次数:988

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公告

 

受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联合对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整体产权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1740.03万元。

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二)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吕登森,注册资金3000万元,住所:濮阳市濮上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濮上名家商业楼4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

(三)2018年2月6日,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濮阳市润森实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实缴资金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润森实业实缴资金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近几年的经营情况。

濮阳润广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后,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濮阳润广实业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主要有昆吾.和谐花园商业小区(昆吾路西、五一路北),该项目2018年开工,计划2020年完工,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全部完备,项目建设正常。

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10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跃峰,注册资金1000万元,住所: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东北角科创大厦,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河南诚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情况,目前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无不良债权,无债务纠纷。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的安置。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已由相关内部决议通过,并经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

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情况

    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诚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润广实业进行全面审计,出具了诚盛专审字[2018]S11-004号审计报告。201810月10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0,营业利润-173716.27元,净利润-173716.27元,资产总计87417093.73元,负债总计57590810.00元,所有者权益29826283.73元。

2019  4 30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0,营业利润-562926.89元,净利润-562926.89元,资产总计104402850.54元,负债总计75659135.74元,所有者权益28743714.80元。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受让该标的;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继续发展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

(三)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六、交易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中,意向受让方应当接受下列交易条件:

(一)股权转让应执行《濮阳经开区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濮阳市润广实业有限公司30%的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二)报名时需缴纳1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受让方须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则其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七、其他需披露事项

(一)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濮阳润广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经营。濮阳润广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在建项目:昆吾.和谐花园商业小区(昆吾路西、五一路北),该项目2018年开工,受让方在完成股权转让后须继续建设昆吾.和谐花园商业小区项目。

公告期限转让方式

本次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518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一个周期。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10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受让方须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则其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人:潘女士18638310788    张先生 18625639881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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